关于选派教师赴我校共建孔子学院担任中方院长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广汉语教学,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,根据国家汉办及外方要求,现面向校内教师选拔2013年赴我校承建的孔子学院任职的候选人。
一、岗位需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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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学院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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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任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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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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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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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选人派出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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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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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孔子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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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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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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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意大利语者,
对外汉语教学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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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春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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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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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孔子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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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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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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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汉语教学方向优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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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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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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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莱比锡大学孔子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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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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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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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语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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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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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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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巴布韦大学孔子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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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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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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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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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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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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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芝加哥大学孔子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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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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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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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科类专业优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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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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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中方院长应聘者基本要求:
1、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和责任感;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;组织纪律性强。
2、年龄35-55周岁,副教授(含)以上职称;有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;
3、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家语言进行工作。志愿于在外工作3—4年。
4、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;性格开朗,身心健康。
5、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或我校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中层干部。
三、派出期间待遇:
(一)国家汉办支付待遇
外派教师有关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194号)执行(包括国外工资、一次性工作安置费、交通补贴等)。
(二)本校在编教师享受的其他待遇
保留校内原有待遇,全额发放国家汉办岗位补贴。学校额外发放中方院长津贴。
四、推荐程序:
1、申请人请于
2013年3月20日前登陆
http://cidirector.chinese.cn,选择申报本校孔子学院院长岗位,填写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》,网上直接提交;
2、经所在学院院长或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,请于
2013年3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1111办公室;联系人:谢婷婷,电话:62510392,邮箱:xttruc@ruc.edu.cn;
3、学校审核同意后推荐至国家汉办;
4、国家汉办统一组织选拔考试。
国际交流处
2013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