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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教师赴我校共建孔子学院担任中方院长的通知

关于选派教师赴我校共建孔子学院担任中方院长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推广汉语教学,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,根据国家汉办及外方要求,现面向校内教师选拔2013年赴我校承建的孔子学院任职的候选人。

一、岗位需求:

 

孔子学院名称

担任职务

需求人数

备注

候选人派出时间

1

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孔子学院

中方院长

1

会意大利语者,

对外汉语教学方向

2014年春季

2

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孔子学院

中方院长

1

对外汉语教学方向优先

20138

3

德国莱比锡大学孔子学院

中方院长

1

德语专业

20143

4

津巴布韦大学孔子学院

中方院长

1

专业不限

20139

5

美国芝加哥大学孔子学院

中方院长

1

社科类专业优先

201410

 

 

 

 
 
 
 
 
 
二、中方院长应聘者基本要求:

1、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和责任感;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;组织纪律性强。

2、年龄35-55周岁,副教授(含)以上职称;有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;

3、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家语言进行工作。志愿于在外工作34年。

4、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;性格开朗,身心健康。

5、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或我校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中层干部。

 

三、派出期间待遇:

(一)国家汉办支付待遇

外派教师有关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194号)执行(包括国外工资、一次性工作安置费、交通补贴等)。

(二)本校在编教师享受的其他待遇

保留校内原有待遇,全额发放国家汉办岗位补贴。学校额外发放中方院长津贴。

 

四、推荐程序:

1、申请人请于 2013320日前登陆

http://cidirector.chinese.cn,选择申报本校孔子学院院长岗位,填写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》,网上直接提交;

2、经所在学院院长或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,请于 2013322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1111办公室;联系人:谢婷婷,电话:62510392,邮箱:xttruc@ruc.edu.cn

3、学校审核同意后推荐至国家汉办;

4、国家汉办统一组织选拔考试。

 

 

 

国际交流处

2013315